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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养老成社会难题建议放开二胎政策

发布日期:2014-01-07 [ ]


 
 

    正义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张伯晋)今年2月27日,全国老龄办发布《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数据显示我国空巢老人、无子女老人、失独老人总数即将突破1亿。据估算,截止到2012年,我国有100万个失独家庭,且以每年7.6万个数量持续增加。失独家庭问题日益引发社会关注。

■失独家庭养老成社会难题

失独家庭成为我国人口政策派生出的特殊社会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失独老人养老难。

我国目前以居家养老模式为主,失去子女的失独老人面临无人养老的困境,入住养老院也存在障碍。一般情况下,养老院接收老年人需要子女签字,很多失独老人根本找不到“签字人”。养老院怕担责任,不愿接收失独老人。此外,心灵上的孤独和经济上的拮据也令失独家庭蒙受巨大痛苦。

目前,我国失独家庭的数量并无官方统计数据,据学者估算全国不低于100万,且以每年7.6万数量增加。另据统计,我国每1000个出生婴儿中约有5.4%的人在25岁之前死亡,15岁以下儿童每年死亡有40至50万人。因此,中老年夫妇家庭失去独生子女或子女伤残,就会导致老无所依。失独家庭日增这一问题如得不到缓解,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受到直接影响。

今年两会上,为根治失独之殇,代表委员们纷纷将目光瞄准人口政策改革。

■破解失独家庭养老难须标本兼治

“建议把紧缺的养老资源向失独家庭倾斜,建立失独老人的保险制度,让失独者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社区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国萍说。

政协多界别也纷纷提出提案。民进中央建议,提高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级负担的方法制订差异性的补贴方案。农工党中央建议,政府资助建立关爱基金,为失独老人设立专门的服务部门、养老机构等。

实践中,江苏南京等地方政府出台了《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等政策文件,已经提高对独生子女伤残补贴标准,对中低收入失独家庭帮助较大。

同时,代表委员们反思人口政策,期待从源头找到治本之策。

“正是一胎政策导致了失独家庭之痛。”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认为。为此,朱列玉建议实行二胎政策。

“我赞同有条件地放开二胎政策,以解决失独家庭等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民盟中央常委、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沈志刚说。

■调整人口政策时机是否成熟?

2012年国务院发布《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是中国人口发展的重大转折期,一方面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同时要完善人口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人口政策的新表述,没有提“稳定低生育水平”。有学者分析,这预示着面临老龄化威胁的中国人口政策将有方向性转折。

目前,调整人口政策的时机是否真的成熟?代表委员们有不同看法。

有代表建议适当修改计划生育政策、放开二胎,也有代表建议分省分步分类改革人口政策,还有代表认为应维持政策不变。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山纪念中学校长贺优琳等代表指出,我国已成为世界上人口增长率极低的国家之一,总和生育率仅为1.3,计划生育政策到了进行调整的时候了。

“因为再不调整计生政策,将面临劳动力枯竭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党委书记张育彪建议,实行“鼓励一胎、允许二胎、严防三胎”的计生新政策。

中国二胎放开的调整路径的核心是“分类”,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表示。

来自基层计生工作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富春丽赞同马旭的观点,认为目前我国不同省份差别很大、中部和西部差别很大,人口政策调整绝对不能一刀切。她结合察布查尔县和锡伯族的实际情况,提出根据地区经济、人口等不同因素有条件放开二胎。

不过,同样来自基层的朱国萍则认为,人口政策不宜轻易调整,破解失独、老龄化等问题,应主要依靠经济补贴、制度保障,加大对老年人关护的投入,而非依赖养儿防老。

人口政策是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事关国计民生。沈志刚建议,无论如何调整、完善人口政策,都应经过细致调研、缜密思考、充分论证,不可盲目决策。同时,一国人口政策应尽量统一,不宜搞地域差别化。

附背景资料:我国人口政策发展变化年表

鼓励生育阶段(1949年—1953年)

节制生育与反复阶段(1954年—1959年)

计划生育思想复苏阶段(1960年—1969年)

计划生育政策起步和趋紧阶段(1970年—1984年春)

计划生育政策调整阶段(1984年—1999年)。

稳定低生育水平阶段(2000年至今)。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广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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